【產業消息】 買中古屋避地雷 不動產說明書 掌握產權屋況環境 2013-08-07  
 

【潘姿羽台北報導】


許多民眾考量預算有限,會選擇房價相對可負擔的中古成屋,但購屋流程牽涉斡旋、簽約、貸款等細節,看屋時也須注意有無瑕疵,稍有不慎便會誤踩交易地雷。


由於成屋買賣交易雙方多是一般民眾,不像預售屋、新成屋為企業經營者(建商)對民眾的交易,因此買賣契約並無定型化契約規範,主要為房仲業者提供的買賣契約。


專家表示,僅管各家仲介業者提供的契約略有出入,但留意買賣契約書中各自的權利義務、付款金額和時程,並詳讀不動產說明書中標的物產權、屋況及有無嫌惡設施的註解,有助趨吉避凶。


民眾購買中古成屋時,多會由仲介帶看物件,若有意購買便會填寫斡旋單,由仲介擔任中間人向賣方議價。不過,中信房屋資深法務專員白宗益提醒,賣方委託仲介售屋時,仲介便會製作「不動產說明書」,內容包含有無增建、漏水、違建或屋況瑕疵,或帶租約、設定抵押權等詳細產權調查,製作完成後交給賣方確認並簽名,看屋時再以此介紹屋況。


代理人簽約 須有授權


他建議,正常程序應是買方看屋後,便於不動產說明書內簽名,最遲也應在下斡旋之前簽名;否則買方不清楚屋況,若成交才發現有無法接受的瑕疵,容易引起糾紛。


民眾確認屋況、於不動產說明書簽名後,通常會進入議價階段,若談妥價錢便約定簽署買賣契約書。


永慶房產集團法務部協理吳宜學表示,簽約時,買方先要確認對方是否為所有權人或代理人,若為代理人,應具授權書證明;接著核對標的物地址、土地持分、樓層等項,確認與看屋時物件無異。


購買停車位 最好附圖


吳宜學指出,買賣契約書內應約定每期付款金額、時間,及雙方應繳納的稅費,若要求賣方修繕,則可限期在交屋前完成。假如買方有購買停車位,契約內也可記載車位種類、編號、位置和樓層,最好附有圖面;其餘如賣方同意贈送家電或粉刷油漆、雙方各自約定的特別條款,「寫得愈清楚愈好,有講到的最好都白紙黑字記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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