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消息】 奢侈稅逃漏新招 稅局要查 2013-09-04  
 

【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奢侈稅實施超過兩年,又有逃漏稅新招出現。南區國稅局2日表示,近期查核轄區內不動產交易案件發現,民眾想要出售持有期間仍在二年內的房屋,利用「假出租真買賣」模式,規避奢侈稅,已被國稅局鎖定,稅官將積極選案查核。


南區國稅局副局長盧貞秀表示,今年截至7月底為止,南區共查獲19件不法規避奢侈稅的案件,補稅帶罰金額共2,900萬元,而且逃漏奢侈稅的類型也相當多元,已引起國稅局的密切注意。


依據南區國稅局的統計,奢侈稅上路至今,不法逃漏稅可區分為四大交易樣態:一、高價低報;二、假贈與真買賣,用贈與方式移轉給無血緣關係的買家;三、利用人頭出售房屋;四、先贈與後出售:先將房屋贈與給親友,旋即出售房屋。


盧貞秀說,房地交易因價格較高,交易金額多以轉帳匯款為主,因此國稅局只要掌握資金流向,都能進一步查核逃漏稅,即使短期內為躲避查核而暫不移轉資金,國稅局也能列管追蹤,呼籲民眾誠實申報。


從查核過程中,國稅局官員也發現,許多民眾不諳法令,因為誤信代書或仲介建議,或是誤信可歸類在奢侈稅51款的排除範圍,出售持有期間未滿二年的房屋,而惹「稅」上身,呼籲民眾有稅務問題,可就近向國稅局洽詢,以免誤觸法網。


無炒房意圖、但因誤觸法網而被課到奢侈稅的民眾,每年均不在少數,立委也時常接獲民情陳情。


對此,財政部也在上月發布調降奢侈稅的裁罰倍數表,納稅人在裁罰處分核定前,已補報繳奢侈稅者,裁罰倍數可由原按漏稅額處0.5倍罰鍰,調降為處0.25倍罰鍰。


另外,銷售高額入會證的高爾夫球場、俱樂部、渡假中心等營業人,依法必須報繳奢侈稅,中區國稅局特別製作「奢侈稅檢查表」,供業者自行檢視是否漏報奢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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