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消息】 新北市土地開發新制上路 建商影響大 2014-03-07  
 

【好房News記者馮牧群╱新北報導】


未來商業區大量作住宅使用的狀況將受規範,新北市訂定「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保留商業使用空間、納入透水城市理念,同時降低建築開發的建蔽率、開挖率,往後空地透水率必須達80%以上,不分地區不再逢大雨必淹,另為因應高齡少子化,若開發商提供老人活動與安養設施、公共托育設施、社會住宅,市府將給容積獎勵,相關規定5月1日正式上路。


新北市城鄉發展局代理局長邱敬斌指出,新北市近年都市形態已從傳統的點狀發展變成面狀發展,都市計畫執行更為複雜,傳統土地管制已無法適用。過去由於商業區容積率較高,住宅產品去化快,新北市許多商業區均轉為住宅使用,甚至產生「豪宅化」的奇怪現象,對都市健全也產生不良影響,市府修法以容積率管制方式,限制商業區土地做為住宅使用比例,目的是導正都市發展,以確保都市能提供消費、服務等需求的商業使用機能。


邱敬斌說,考量氣候變遷等因素,調降建蔽率及開挖率10%,明定空地80%應透水,開發商也被要求比以往更高標準來設置雨水貯留設施,這樣一來,土地才有更大空間來因應近年氣候暖化造成的瞬間暴雨,增加防災功能。另針對面積一定規模以上的大型基地,更須設置1/2綠能屋頂,且達到銀級的綠建築標準,以提升建築及都市環境永續。


麗寶機構副總何昭宏表示,此次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修正,影響建商最大的是基地開挖率限制,他分析,市府規範商業區轉做住宅使用的新制,應是近期出現建商大量搶照潮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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