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消息】 都更新條例修法 張金鶚籲過渡條款 2014-04-18  
 

【中時電子報邱文秀/綜合報導】


《都市更新條例》因部分條文被大法官會宣告違憲,將於426日失效,另太陽花學院佔據立法院24天,導致議事延宕,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憂慮都更條例若不能在失效日前完成修法,將造成巨大衝擊,呼籲失效條文先行修法,且一定要有過渡條款。


張金鶚與台北市都更處處長林崇傑昨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台北市對於都更條款修法的憂慮以及訴求。張金鶚說,台北市都更案件目前光事業計畫與概要計畫加起來就有300多件在進行,修法影響程度重大,希望《都市更新條例》先討論違憲條文,其他部分則再細細討論。


張金鶚說,全台灣有非常多都更案子在進行,因此呼籲不要倉促修法,要考慮到可行性,以免修法後窒礙難行,反而造成更大的社會及行政成本負擔,甚至造成都市更新停擺。


都市更新往往是經過漫長的準備,張金鶚說,要進行到事業計畫的過程,可能事前就花了短則12年,長則35年的準備時間,因此修訂新法時,他強調一定要有「過渡條款」,避免已經進行中的案子權益受損,一切又要重頭再來,希望過渡條款可以承認已經完成的程序,不溯及既往,他再三訴求「已經走完程序的,請不要再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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