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民眾瞭解、改善建築物的結構安全,臺北市政府自3月15日起推動今年度老屋健檢計畫。經健檢結果須補強或拆除重建的建築物,民眾除可依建築法自行合意辦理補強或重建外,另得依循都市更新等程序,申請補助建築物整建維護補強或拆除重建,以降低民眾負擔。
建管處表示,凡1999年12月31日以前設計建造的建築物(全市約10萬4,967棟)均可申請老屋健檢。老屋健檢的「初評」費用,每件8,000元,由市府全額補助(至預算用罄)。不過,整棟建築物已進行都市更新程序(業經核定都市更新事業概要或計畫者),或經公告列管的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俗稱海砂屋),或已申請建造執照者,市府均不予補助。
老屋健檢的申請方式,以棟為單位,符合資格的建築物,所有權人、公寓大廈管理負責人、管理委員會都可提出申請。如果公寓大廈沒有成立管理組織,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區分所有權人同意,並推派代表,填妥申請表格,檢附所需文件申請。
民眾申請老屋健檢,可於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網站「老屋健檢」宣導專區下載相關申請書表,於正常上班時間,備齊相關文件,逕至建管處使用科服務櫃台申辦,也可採郵寄方式申請(信封註明「臺北市老屋健檢案件申請」,寄送「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南區1樓。經建管處查核符合申請規定者,將轉送至申請人擇選的健檢機構辦理耐震能力評估事宜。
目前可受理執行之「健檢機構」,除經都市發展局指定計有臺北市建築師公會、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台北市結構工程工業技師公會及中華民國建築技術學會等四家,申請人可自行擇一指定。健檢機構於收受派案後,將指派具開業建築師、土木或結構技師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至現場進行勘評。
建築物經老屋健檢結果為耐震安全有疑慮,得以申請老屋健檢「詳評」;其「詳評」金額補助比例為45%,其補助上限60萬元,藉以提高民眾申請「詳評」之意願。
〈2017/03/15 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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