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會16日三讀通過「新北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成為六都第二個實施違建拆除收費的城市。拆除大隊表示,此次三讀通過的條例依建築法96條第1項第1款訂定,拆除費用將由違建行為人負擔。
未來條例上路後,一旦涉及「公共安全及社會治安」、「公共交通及消防救災」、「公共衛生及市容觀瞻」、「農地保育及竊佔公有土地」、「配合檢調廉政等單位拆除」的5大類別20項違建都在強制收費範圍,倘逾期未繳納時,則將依法移送行政強制執行。法案三讀通過後30天之內公告實施。
新北市違建數量龐大,鑑於拆除預算及人力有限,該條例盼落實使用者付費的政策,不讓全民替少數不肖民眾行為買單;至於收費標準,拆除大隊說明,新北市將依照構造類別及拆除面積(每平方公尺)作為收費計算,像是鋼骨造1720元、鋼骨鋼筋混凝土造1400元、鋼筋混凝土1050元、加強磚造900元等,但若因構造、拆除工法或其他特殊情形所需費用較高者,則依實際費用收取。
工務局長詹榮鋒說,條例的訂定,雖然對挹注市庫效果有限,但具遏止作用,也能避免新違建持續產生,防止公安意外造成民眾生命、財產損失。工務局強調,強制拆除違建收費自治條例,歷經10餘年6度叩關才審查通過,期待未來逐步讓違建銷聲匿跡。
圖片來源:【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
文字轉載:【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