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消息,為切實將住房價格控制在合理水準,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在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確定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時,要在本地區內聽取社會的意見,使各地調控目標的制定科學合理,並取得社會的認同和支援。
已經公佈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的城市,也要以適當的方式聽取社會的意見,並根據聽取意見的情況,酌情調整已發佈的調控目標。
通知還要求各省級人民政府督促所轄各城市做好上述工作。
此前各地多以GDP和居民收入增幅為房價控制目標,被稱為“漲價目標”。
專家認為,住建部的表態意味著民眾的不滿或已傳至高層,不排除今後各城市調整調控目標。
3月29日,距離房價控制目標公佈的截止期限僅剩兩天,北京、深圳,廣州齊齊出臺相關規定。北京市政府明確提出:今年北京新建普通住房價格與去年相比穩中有降。深圳和廣州則目標一致,即2011年全市新建住房價格指數的漲幅低於全市本年度GDP和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
30日,距國務院要求的房價控制目標公佈時限僅剩最後一天,已公佈房價控制目標的城市達43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