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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法草案審查 已開發地區恐無法適用補償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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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二高走山事件,讓躺在立院2年多的地質法草案備受注目,不過關鍵的地質法草案第6條文,由於行政部門與立法委員們的意見相左,決定先保留。
經濟部次長黃重球坦言,因應公告地質敏感區的配套措施,是針對尚未開發的區域,若是已開發地區,恐怕無法適用補償機制。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日審查地質法草案,根據行政院版本第6條,主要賦予經濟部地調所對外公告地質敏感區的範圍,而朝野立委紛紛認為,該條文必須新增補償機制。
國民黨立委張嘉郡直接提案要求,依據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程序劃定為地質敏感區者,應視限制程度減免其地價稅、土地增值稅、贈與稅、遺產稅以及房屋稅。
經濟部次長黃重球回應,補償機制會放在土地開發相關法規中。
記者潘羿菁/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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