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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社區補助 每瓩15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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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經發會昨天召開,針對「陽光社區建構補助計畫」達成共識,15棟建築或120戶以上,可申請每瓩15萬元補助,另外,市府規模5000萬以上的建築工程,只要適合太陽光電系統,也需提撥2%經費建置。
昨天的會議達成多項願景,包括10年500億,讓「太陽能生活應用」產業成為高雄市下世代旗艦產業,並於2010年設置太陽光電系統,總量需達500萬瓩;同時也要朝亞洲應用型與服務型太陽能產品研發設計中心及出口供應基地邁進。
為組織綠色產業策略聯盟(G-Team)、籌組綠能產業鏈/供應鏈,建立創新技術與創新服務平台、系統或模式,也要結合南科、高雄學園、南部環保科技園區、農業生物科技園區等產官學研訓資源,形成「開放型」產業聚落或園區。
為鼓勵民間提報「陽光社區」,會中也決議,只要是15棟建築或逾120戶,就可申請每瓩15萬元補助,最高不超過設置工程款的一半,申請規模至少40瓩且無上限,由太陽能板廠商吸收30%成本、20%動用市府空污費歲收,其餘50%向中央爭取編列預算。
此外,市府規模5000萬元以上的建築工程案,只要適合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就需提撥經費2%建置,由工務局擬定相關辦法。
〔記者曹明正/高雄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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