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徐筱嵐/台北報導】
國內目前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僅7,000多戶,南韓公共租賃住宅高達110餘萬戶,台大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助理教授黃麗玲說,我國住宅政策的法令制度不完備,且人力不足,難以執行。
30多年來台灣從國宅走到社會住宅,始終無法建立完整公共租賃住宅機制,實現居住正義。黃麗玲指出,1989年南韓因房價上漲、住屋負擔提升,民眾發起大規模抗爭,政府宣布史上第一個公共租賃住宅計畫。
她說,南韓公共租賃住宅計畫是朝野兩黨的共識,共提供110多萬戶公共租賃住宅,占全國總住宅存量6.3%,預計2018年達到12%,相較之下我社會住宅,僅僅占0.09%。
南韓作法為,政府購入未出售空屋轉做公共租賃住宅,或租下私人住宅,以低額租金出租給需要民眾;住戶資格以領有社福補助、單親家庭、身障者等為優先。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發言人彭揚凱指出,南韓政府還自行成立土地住宅開發公司,所有公共租賃住宅政策由國家主導,有7,000多名人員處理相關事務,都值得我們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