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張明慧/台中報導】

台中市府創全國之先,5月起實施「容積可移轉」新規定,不僅將老樹、歷史建築納入,還把保護老樹年齡下修到50年,近日引起鄉下地區的「買樹風潮」,不少建商開始到烏日、龍井、大安等區打探,老屋、老樹一夕暴紅。
台中市議員吳瓊華痛批說,這根本是變相的「土地乾坤大挪移」,這些財團大量購買老樹用地後,再到繁華區興建房子、換更多容積,這項全國首創措施恐淪為圖利財團工具。
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長鄭慶賢說,已劃分全市為30區,同區才能進行土地的容積移轉,且會依照價值計算,但確可能出現買該區便宜、偏遠土地老樹、老屋,換取繁華區建地容積,會想辦法防弊。
這是台中市府新訂的「實施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及作業要點」,以往建物要增加容積,建商只能購買道路公地捐贈市府轉換,新的規定納入老樹用地、歷史建築等,只要這些私有地上有被保護的老樹或歷史建築,購買後捐給市府,可更換等值的容積;這項優惠也適用在更換違建坪數,讓違建合法化。
不少建商已蠢蠢欲動,開始探問「那裡有種老樹?」據某仲介業者指出,原本乏人問津的烏日、龍井、大安、東勢等偏鄉農地,開始有人詢價,且鎖定土地上有種50年以上的被保護老樹。
吳瓊華說,烏日區農地每坪僅5、6萬元,建商購買後捐贈市府,若能在高鐵等較繁華區換得容積率,獲利倍增;政府保護老樹立意雖佳,但是否會淪為「有錢人的遊戲」,須有防弊配套。
且因最近老樹保護修例才修正,以往70年甚至100年以上才列入保護範圍,新法下修到50年以上,中市的老樹從225棵,增加到2500∼3000棵,讓建商購買老樹換容積有更多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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