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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自住房屋稅 北市擬加倍
 

【聯合報╱記者陳惠惠/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會議昨天通過「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草案,若北市議會也同意,明年五月開徵的房屋稅,非自住房屋將採差別稅率;在北市持有兩戶或以上,每戶稅率會加倍至百分之二點四、三點六,估計逾六萬戶、一萬兩千名所有權人受影響。


北市副市長張金鶚表示,市議會若通過修正案,將追溯至今年七月一日實施,但只要是自住房屋,稅率維持百分之一點二不變。


根據財政部的自住房屋定義,住家用房屋不得出租,且供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居住使用,而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居住的房屋,全國合計以三戶為限,亦即最多有三戶享百分之一點二的自住房屋稅率,其餘均屬非自住房屋。


房屋稅條例修正通過後,非自住房屋稅率提高至百分之一點五到三點六,北市府隨即跟進修法,提高北市房屋稅率;只要持有北市非自住房屋一到兩戶,每戶稅率從百分之一點二加倍至二點四;三戶以上每戶課百分之三點六。


至於私人醫院、診所及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的非住家非營業用房屋,則從百分之二提高至三。


北市稅捐稽徵處統計,北市持有非自住房屋兩戶以內的自然人有九千七百多人、達四萬一千多戶,持有三戶以上則有近兩千九百人。張金鶚表示,待議會三讀通過,會鎖定三戶以上優先稽查。


房仲業認為表示,目前仍有課稅漏洞,像北市最大囤房戶擁屋五十九間,其中四十八間因房屋現值低於十萬元,依法免稅。稅捐處官員表示,這些多數是十坪左右的套房,屋齡逾廿年,稅率再怎麼漲,它們都免稅。


永慶房產集團研究發展中心經理黃舒衛說,調高房屋稅無助於讓囤房族釋出房產,打房效果不大。


住商不動產企畫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北市此舉有助加速囤屋族「汰弱留強」,把房屋稅高、漲不了價或較不易出租的房子拿出來賣。她說,像大同區的新房子,因路段率調高,持有成本上升,可能出售高樓層房屋,出現議價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