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要求各機關檢討市有建物處理方式,清查所管市有房地、釋出閒置空間,統籌調配房地給市府各機關學校使用,提高市有房地利用效能。
財政局表示,截至103年11月止,已分別就台北市中正區南門市場4樓之2、信義區行政大樓3樓部分空間、萬華區東園街19號8樓、環保局原松山區清潔隊辦公廳舍、自來水事業處原東區營業分處辦公廳舍、西寧市場2樓、木新市場2樓、大同區迪化街一段260號及北投區新市街30號3樓之4、文山區景文街106之1號、華山市場3樓之2、7樓、9樓、10樓及動產質借處大安分處等市有房地,召開會議調配其後續之使用。
未來北市府將持續循此分配機制,促使市府各機關將閒置或低度利用之房地資源釋出,除適時提供所屬機關公務使用外,財政局亦將配合本府公營住宅政策及要件,提供都發局評估作公營住宅之可行性,以活化市有資產;又財政局亦將持續查核各機關財產使用情形,並精進各項土地利用政策以強化市有資產運用效益,達成市有財產永續經營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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