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位於台中市環中路、近市政路的「環中夜市」12月26日開幕,但該地為都市計畫農業區用地,依《都市計畫法》不得作為攤販集中場使用,台中市政府27日對業者裁罰六萬元並要求停止營業,未來業者如繼續營業,不排除連續裁罰。
台中市經發局表示,業者原本9月預計在該地成立農產品展售市集,市府經發局9月18日會同都發局、農業局、水利局、地政局、警察局等單位前往勘查,並明確告知業者,該地為都市計畫農業區用地,依法不得作為展售地。
但業者仍於12月13、14日舉辦農夫市集活動,市府12月15日再次前往勘查,發現業者已鋪設管線,為將來營運夜市預做準備;市府聯合稽查小組再次提醒該地不得作農業區以外用途使用,否則將依法進行裁處。
台中市都發局表示,12月26日環中夜市開幕,經發局立即前往稽查,認定業者確實在農業區用地從事攤販集中場,由都發局於27日依《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對業者裁罰6萬元,並要求停止營業,未來如繼續營業,不排除連續裁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