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針對有危害公共安全、妨害公共交通、逃生通道及隱身在違章工廠內製造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違建,優先執行拆除。平均每年執行違建拆除約 12000 件。
市府表示,曾多次邀集轄區內高中職以上學校代表及鄰近租賃業者舉行學生校外賃居專案說明,另對於出租套雅房等違建亦採主動查報立即處理原則拆除,目前已拆除百餘間套雅房,仍將持續進行違規套雅房拆除。
對於影響環保、交通、食安、八大行業、大型工廠等公共安全違建,新北市政府以專案方式列管辦理,於 100 年成立公安聯合稽查小組,由副市長侯友宜召集相關局處室進行檢討追蹤。目前已執行拆除 200 多件影響公安違建。
經統計,新北市影響公共安全的 2 層樓以上違建,共計 2746 件,市府將分二階段執行拆除。 第一階段將優先執行增建 3 層樓以上之列管案件 605 件強制拆除。包括 6 層樓 1 件、 5 層樓 4 件、 4 層樓 43 件、 3 層樓 557 件,並含在學校附近做出租套房雅房行為的違建優先拆除;其餘將列入第二階段強制拆除。
市府指出,每年編列約 3500 萬元違建拆除經費,大約拆除 1 萬 2000 件違建,但平均每年仍有 1 萬 5000 件違建成長量,致難以徹底剷除違建,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避免少數不肖民眾行為讓全民買單,市府衷心希望違建拆除自治條例能獲得新北市議會的支持通過,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