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台北市房屋稅稅籍清查作業已開跑了,辦理期間自104年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稅捐處表示,今年清查重點包括非自住房屋持有戶數、房屋使用情形、房屋評定現值、減免稅房屋及新、增、改建房屋等項目。
稅捐處說明,台北市自103年7月1日起提高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稅稅率,即除符合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要件的房屋,可按最低1.2%稅率課徵房屋稅外,其他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則依納稅人持有房屋戶數多寡按2.4%及3.6%的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
又一般常見的頂樓違建、陽台加建、防火巷或1樓前、後加蓋違章建築或5樓以下房屋增設電梯,都是屬於房屋稅的課徵範圍,在未拆除前均應依法課徵房屋稅。
所以如持有該市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戶數變更、房屋增建、改建、使用情形變更或減免稅原因消滅時,均應儘速主動向房屋所在稅捐分處申報,以免因發生漏稅情事而被補稅及處罰鍰。申報方式,除了填寫申請書外,亦可以電話、口頭、傳真或網路等方式辦理,請多加利用。
稅捐處進一步說明,為落實房屋稅籍清查,除運用相關單位提供的資料查核外,如有必要會派員至現場勘查,且清查人員都會配帶職員識別證,執行作業期間請民眾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