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趙曉慧/台北報導
經濟部昨(2)日釋出將放寬都會型工業區容積的好消息,工業局副局長連錦漳今(3)日接著表示,已協調新北市政府給予廠商獎勵容積,並確立3大獎勵容積原則,分別是可增加就業機會、轉型智動化發展、至少需以1個街廓。
都會型工業區的擴廠用地有限,部分廠商向經濟部反映,可以增加容積,以垂直化發展方式擴大投資建廠。
為了鼓勵廠商強化廠地利用、加強投資,降低擴廠的環境影響,並促使產業升級轉型,經濟部已規劃,透過都市計畫更新模式採容積獎勵。
連錦漳說,工業局已於2012年就新北市等6都24座工業區進行容積需求調查,調查結果以北部都會型工業區需求較為迫切,所以經濟部已協調新北市政府,修正相關施行細則,以給予廠商獎勵容積。
至於目前研訂容積獎勵之適用條件,連錦漳表示,必需符合下列3大原則。
(1)、屬新增、擴大投資(如新增投資、增加就業機會或產值提升)及對環境顯有改善者(包括提供開放空間、興建綠色工廠、捐贈公益性產業設施、立體綠化、提供公用停車空間等)者。
(2)、轉型智動化發展及綠化生產製程者。
(3)、至少需以1個街廓為最小實施單元。
連錦漳表示,為了回應廠商投資擴廠所面臨之工業用地不足之問題,後續將重新審視都會型工業區之容積需求,希望以都市更新概念,推動工廠立體化,並將邀集各部會、縣市政府共同協商相關作法及配套措施後,研提具體推動方案。
連錦漳強調,這一次是規劃廠商需有投資擴廠、提供就業機會及改善環境之前提,才能取得容積獎勵,因此應不至於有工業用地炒作的疑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