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恢復人行道通行空間,台中市府啟動人行道違建物排除計畫,預計二年清除全市一千一百五十五座人行道障礙物,包括電桿、消防栓、路燈等;市長林佳龍表示,先從公家機關設置的障礙物做起,讓市民知道市府是玩真的。
建設局推動人行道公有或公用事業違建物排除計畫,選定南區仁和路、南平路試辦,施工項目包括移除台電電桿及調整路燈位置、改善樹穴及人行道鋪面、增設無障礙空間等。
林佳龍昨天前往南平路視察,目前正進行台電變電箱遷移工程;他表示,全市人行道路障有一千一百五十五座,大部分是公用事業或政府機關設置,公用事業以台電最多、共五百九十座,市府則以建設局為大戶,一百卅座路燈是路障,「刮別人的鬍子前先刮自己」,所以市府帶頭拆除,讓民眾知道市府是玩真的,人行道改善完畢,接著將清除騎樓路障。
林佳龍也說,市府已選擇中區及新市政特區,將在下一階段改善,並訂定短、中、長期改善計畫,以二年時間排除人行道路障,還路於民。
議員邱素貞表示,仁和路人行道改善後,成效很好,未來市民一定會爭取改善住家附近的人行道,市府必須提高相關預算;議員何敏誠也說,有些人行道行不通,形同虛設,市府有必要增加改善預算。
建設局長黃玉霖表示,排除人行道違建物預算一年不到一億元,建設局以最少經費做到最高品質,例如,新市政特區要完成六.八公里路段,預算才一千萬元,中區一.八公里,預算四百萬元。
他指出,短期半年內改善寬度二米以上人行道,將違建物遷移到人行道的公共設施帶;中期針對未達二米寬可以拓寬的人行道,進行拓寬及遷移工程,一年內完成;未達二米且無法拓寬者,則協調台電減量變電箱,移除廢棄電桿,將在二年內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