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拆除大隊4/15派員拆除惡房東張淑晶位於中和區員山路之違建。拆除大隊強調,由於該違建屬優先拆除類別,且已給予房客搬遷及違建戶自行改善期限,但至截止日為止,屋主仍未自行改善,因此依法必須強制拆除。而此件為張淑晶第3件遭拆除之違建。
新北市拆除大隊表示,日前已拆除張淑晶所承租之新莊福營路及中和區連城路之頂層違建,今日續拆中和員山路新增違建。拆除大隊說,本案因張淑晶轉租予不知情之房客,因此在強制執法前,為兼具情、理,同時保障受害房客之權益,先給予充分時間搬遷及改善,4/14為最後期限日,因此於15日派員依法執行強制拆除。
拆除大隊強調,拆除影響公共安全之違建為新北市政府一貫之政策,也是例行之勤務,呼籲民眾不要心存僥倖任意搭設違章建築,一旦經本府查獲列入專案排拆,絕對依法執行公權力以維法紀。
拆除大隊另指出,「新北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自治條例」已送至本市議會審查中,希望能在議會支持及全民一起努力下,讓拆除費用由違建戶自行負責,也期望影響公共安全的違建能逐步減少,捍衛市民居住環境品質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