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內政部將推動的青年生活住宅方案,營建署已研議修改住宅法,將只賣建物所有權不賣土地所有權,及政府附買回機制等入法,預訂年底報院,交由立院新會期新立委審議。
行政院長毛治國7月8日聽取「因應高房價政策」簡報,總統府財經月報本月主題也將聽取內政部就此議題提出報告。
內政部7月8日就租金補貼、興建社會住宅及興建青年生活住宅等供給端提出三大策略,因應高房價,毛揆指示從健全房市方案作完整論述。
內政部官員表示,由於為保住公有地的稀有資源,未來興建各種住宅政策,都不再出售土地所有權,因此青年生活住宅是以出售地上權為主,必須在法律中規範,以免日後產生爭議。
此外,設定地上權要給青年居住幾年也應入法,官員說,一般是設定50∼70年。至於青年購入生活住宅後,若要出售,政府有優先買回的機制,也必須明訂在法律中。
因此,內政部著手研修住宅法,將針對青年族群提供的青年生活住宅入法,預計年底提出修法,給2016年2月1日的新立院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