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議會3月22日通過新竹市市管公有房地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標租管理辦法,市府產業發展處目標2016年裝置容量超過10百萬瓦。
新竹市政府產發處表示,2016年將提供市管公有房舍及校園約43處,總面積約9.2萬平方公尺,經各機關及學校同意施設後,再辨理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標租作業,目標設置量逾10百萬瓦 (MW)。
新竹市長林智堅指出,有助有效利用市府管轄的公有房地閒置空間,希望藉由公部門率先做起,推動再生能源政策,將儘速邀請相關太陽光電業主,積極啟動說明會及輔導機制,透過市府廣設太陽光電的示範效應,吸引市民及民間企業投入利用太陽光電系統發電,幫助有心推廣綠能的業者克服困難,共創能源永續發展,打造綠色低碳城市。
至於建築物設施太陽光電部分,新竹市府工務處已擬訂新竹市既有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辦法草案,明訂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於符合規定條件下,得免計入屋頂突出物面積及建築物高度。
竹市府教育處未來也將配合推動竹市各級學校利用校園空間設置太陽光電系統,並規畫及輔導各級學校太陽能源教育宣導,設置示範觀摩校園,積極落實陽光綠能校園的目標。
市府估計,在活化公有房地閒置空間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推展全民發電行動,加速帶動竹市綠能建設量,預計每年以20%以上的成長率持續增加綠能建設量。
(2016/03/22 工商即時 龍益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