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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會通過內政部都市更新推動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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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會今天召開委員會議,通過內政部都市更新推動計畫,並請內政部主動勘選指標性地區積極辦理。這項計畫期程為98至101 年,所需經費預估為新台幣27.72億元。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指出,這項計畫 4年所需經費估計為27.72億元,主要辦理補助規劃設計、補助更新工程、委託辦理都市更新推動辦公室、都市更新整合機構、撥補中央更新基金及都市更新研究、國際教育訓練與國際交流等多項工作。
經建會表示,這項計畫希望藉由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都市更新先期規劃,並透過擴大建築容積獎勵範圍等方式,推動政府及民間為主的都市更新案,期盼未來 4年辦理50處政府為主的更新案招商投資作業,投資總額預估約1250億元,並輔導核定民間為主的更新案 100處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投資金額約710億元。
經建會委員會議討論通過此案,並請內政部主動勘選指標性地區積極辦理,以及儘速將主管的相關計畫,優先投入都市更新地區,以期擴大辦理成效。
(中央社記者管中維台北10日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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