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房屋標準單價自七十三年沿用至今,已超過三十多年未調整,造成房屋評定現值嚴重偏離房屋建築造價之不合理現象。基隆市稅務局表示,為期賦稅合理化,基隆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已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審議通過,修訂基隆市房屋標準價格及有關作業規定,同時考量為降低對民眾納稅之衝擊,依八十年至一○五年全國營造工程物價指數調幅即高達百分之八十七點零六,這次僅依原標準單價調整百分之五十,為全國最低。
稅務局表示,這次調整後房屋標準單價不溯及既往,僅適用於一○六年七月一日以後核發使用執照之新建、增建、改建房屋,亦即一○七年房屋稅開徵時才會適用,對於一○六年度之舊屋完全不受影響。
另有多項配套措施,包括取消一○六年七月一日以後取得使照之大樓房屋中央空調、電扶梯、金屬或玻璃帷幕外牆及游泳池等房屋現值加價項目及調降房屋殘值率、提高每年折舊率等提案,以減輕市民之負擔。
其次,為合理反映基隆市各地段繁榮程度、新增街道巷弄名稱、交通便捷,及房屋買賣價格等多種因素,僅微調部分路段率;另亦考量有部分商業沒落之情形者,例如:自來街等,並作適度調降。
〈2017/01/05 台灣新生報 記者王世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