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大力推動社會住宅、8年要蓋20萬戶,國發會委員會議今天通過「社會住宅興辦計畫草案」,將規劃興建12萬戶社會住宅及包租代管民間空餘屋8萬戶。
國家發展委員會今天召開第38次委員會議中通過內政部提報「社會住宅興辦計畫草案」,依據住宅法,全面啟動興辦社會住宅,安定人民居住。
總統蔡英文提出8年要推20萬戶社會住宅,國發會指出,目前國內只租不售的的社會住宅僅約有7281戶,佔全國住宅總量的0.08%,相較日本及韓國的5%,明顯偏低,更遠低於歐洲國家的30%。
內政部依據「住宅法」提報「社會住宅興辦計畫草案」,未來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將規劃興建12萬戶社會住宅及包租代管民間空餘屋8萬戶,達成8年興辦20萬戶社會住宅的目標。
此計畫將規劃興建12萬戶社會住宅及包租代管民間空餘屋8萬戶,達成8年興辦20萬戶社會住宅目標,並讓租屋市場成為無力購屋者的正常居住消費選擇方式,進而發揮租屋市場與購屋市場相互調控的市場均衡機制,對穩定住宅市場與安定人民居住,具有重大意義。
計畫重點在於,第一,直轄市、縣(市)政府一般優先運用縣市所有土地,衡酌地方發展需要,納入社會住宅興辦計畫考量。
第二,成立社會住宅融資服務平台,提供地方政府興建社會住宅的長期低利資金,協助地方政府解決財源問題。
第三,依據住宅法推動以包租代管方式興辦社會住宅,承租與管理民間空屋。
第四,成立專責機構辦理社會住宅,以因應社會住宅興建營運的專業性及人力需求。
〈2017/01/24 中央社 台北23日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