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9)日舉辦「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公聽會,產學界多認同應符合公益性的原則,也因此,有學者指出,應去除以「獎勵」為主的立法精神。
中原大學建築系副教授、建築改革社社長曾光宗直指,此條例重點是促進「公共利益」,不應以「獎勵」作為主要的立法精神,否則會讓民眾只關心的個人利益的額外爭取,忽略立法初衷。
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秘書長于俊明建議,既然是基於居住安全的考量,以及重建的公益性、必要性,應將條例重點置於協助四、五層樓的公寓重建,因為這類建物有耐震能力嚴重不足,且因應高齡化社會,急需電梯等無障礙設施。
〈2017/03/10 經濟日報 記者潘姿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