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昨天表示,全國所需展開都市更新的業務龐大,多達數百萬戶,因此在都更條例全盤修正案中,賦予地方推動成立都更專責機構法源依據,以因應地方業務需求,除北市府依自治條例成立外,新北市正在向議會申請成立「住宅法人」專責單位,相信六都都會有興趣。
針對中央和地方都要成立專責機構,是否會疊床架屋?花敬群說,國家住都中心有自己的政策任務要執行,無法協助地方政府推動社會住宅及都市更新業務,「台灣需要的都市業務實在太龐大了」,光民間自己需要的都更案就高達數百萬戶。他說,有些國產署的資產位於地方,國產署若屬意中央的住都中心來做,就由中央做,如地方願意推動,中央會尊重地方權責。
目前地方除了雙北市有意願外,桃園市府將先成立「住宅發展處」,台中市府也有意比照規劃,地方將先面對社會住宅的興辦,未來要加強推動都更量能,也可成立都更中心等專責機構。
而中央住都中心唯一只針對世大運選手村,其餘不會再主動興辦或去接管其他地方的社會住宅。除台北市府已成立「都更中心」多年外,新北市也正在向議會申請成立「住宅法人」專責單位,地方政府雖可依地方自治條例成立專責單位,但部分會卡在地方議會,花敬群指出,為避免地方政府成立專責單位遭議會杯葛或刁難,中央都更條例修正案賦予上位法源可以更順暢;若中央專責機構做出示範,相信六都都會有興趣成立。
中央未來推動的公辦都更案大多以國有地為主,例如北市信義區兒福中心基地,國有地有98%,北市府希望由中央住都中心擔任實施者推動。未來不會與民爭利,建商很樂於中央成立住都中心,因中央具公信力,可協助民間個案推動整合。
未來住都中心未必只能推動公有地比例占多數的公辦都更案,他表示,若有些房子很老舊、位高潛勢區危險性高區域、巷弄狹小等,如民間建商沒有興趣,政府就必須積極介入,劃設由政府直接介入、以私有產權為主的策略性公辦都更,但會非常審慎評估其必要性。
〈207/06/03 好房網 呂雪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