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鍾泓良】
台北市政府昨舉辦「居住正義論壇」,都發局於會中公布新公宅租金政策。都發局表示,過去的公宅租金為「一口價」市價八五折,明年一月一日以後,除公宅租金為市價八五折外,還加碼每戶依照家庭每人平均收入分成三個級別,民眾依此申請不同金額的租金補貼,從三千元到一萬一千三百元不等。
都發局解釋,目前一般戶公宅租金為市價租金八五折再加管理費,唯有興隆一區公宅因是原安康平宅住戶入住,所以提供低收入戶租金市價四折,租金差額由社會局編列預算補貼。
依收入分三級補貼
都發局住宅企劃科長吳名秋表示,明年一月一日起,公宅租金除維持八五折外,住戶還可依家庭每人平均收入分成三個級別,再依照配住的公宅房型,申請不同租金補貼。所謂家庭每人平均收入計算方式,如果一家四口中,只有父母親有工作,子女還在念書,就是用父母收入除以四人計算。
至於興隆一區公宅低收入戶四折優惠未來是用新制還是舊制?都發局解釋,興隆一區為二○一六年初起租,目前都是適用舊制,下次議約將會是二○一九年初,屆時才會再討論居民是否要維持舊制或是適用新制。
學者、公民團體都肯定
昨到場的都市發展學者及業界代表,均認同分級租金是進步做法,甚至說比中央還進步。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提醒,公宅以建築來說,屬於較新、較貴的建物,調查周邊租金應抽樣較常見的住家型態,而非同樣價值建築的租金。中華民國住宅學會理事長彭建文也說,目前市價八五折是用內政部統計的「標準租金」,但應調查出更精準的租金水準。
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則說,他看到都發局提出來方案嚇一跳,「比我預期的還要正面」,認為這絕對是個進步的做法,而他提醒在公宅租金補貼與民間租金補貼上如何調配,將是未來課題,建議未來租金補貼應以「公宅為主,租金補貼為輔」,確保投注在公宅的資源得到最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