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方暮晨】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2017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截止,逾期繳納者,每逾2日(2017年12月3日起)加徵滯納金1%,請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
該局說明,除已辦理約定轉帳繳納者,應於繳納期間截止日(2017年11月30日)於帳戶內預留足夠之存款,以備提兌外,為方便納稅義務人繳納地價稅款,財政部提供以下多元繳稅管道供民眾選擇:
(一)金融機構: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臨櫃以現金或即期票據繳納。
(二)便利商店:稅額2萬元以下案件,可持繳款書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並請保留交易明細表及加蓋店章的繳款書收據聯等資料。
(三)自動櫃員機(ATM)轉帳:可持金融卡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
(四)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
https://paytax.nat.gov.tw)轉帳繳稅。
(五)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使用納稅義務人本人於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開立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透過電話語音(412-6666或412-1111,電話6碼地區請撥41-6666或41-1111,服務代碼166#)或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同上)轉帳繳稅。
(六)信用卡:使用納稅義務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名義持有之信用卡,透過電話語音(電話號碼同上)或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同上)繳稅。(須視發卡機構收費標準,由納稅義務人自行負擔服務費)
稅務局提醒,E化時代來臨,為擴大便民服務,納稅義務人選擇以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者,可透過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QR-Code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辦理線上繳稅、或下載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服務業者之APP(t wallet、智付寶Pay2go及台灣Pay twallet+)繳稅,也可以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查繳稅,或以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繳稅,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稅務局為便利民眾繳稅,2017年首創只要「臨櫃」以行動支付或信用卡至該局(含總局及各分局)繳納桃園市地價稅,可憑當日刷卡明細至總局服務科櫃台或各分局服務行政股櫃台領取統一超商咖啡卡1張,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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