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地產天下/馮牧群】
內政部今日針對「擬定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劃案」再提會討論案,都委會認為城鄉發展分署所提的再公開展覽修正草案,將航空城計畫範圍再縮減約127公頃尚有爭議,且航空城發展的專業性事證有待釐清,符合內政部舉行聽證作業規定,認為有必要再辦理聽證。
內政部指出,桃園航空城案再公展期間共有906件人民陳情案,其中有407件是關於計畫範圍再縮減127公頃部分。經過內政部都委會專案小組今年11月召開2次會議,初步建議舉行聽證,今日再召開會議採納專案小組建議,決議辦理聽證。至於該案其他爭議點,都委會後續將持續召開專案小組聽取簡報進行審查。桃園航空城案將是繼新竹公道三案後,第二個都委會決議舉行聽證的案例,航空城涉及的土地面積相較新竹公道三案更廣,相關的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比新竹公道三案複雜,這都加深聽證程序辦理的困難與挑戰。
桃園航空城計劃通過面積約4687公頃,區段徵收約3155公頃,其中分期分區由交通部辦理第1期開發約1481公頃,桃園市府分2期開發,第1期約1160公頃,第2期約514公頃。依照土地徵收條例規定,需地機關交通部及桃園市府於105年辦理6場次聽證會,由城鄉發展分署調整變更原計劃,重新辦理公展及說明會等程序,今年10月31日將計劃草案及公民團體陳情意見送至內政部都委會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