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方暮晨】
為提升道路服務品質,內政部營建署藉由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經費,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共同管道建設,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已核定13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提出之補助申請。
內政部營建署指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提升道路品質計畫部分經費預計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共同管道相關業務,包含辦理轄區內共同管道系統整體規劃及共同管道建置工程。核定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之補助案中,有12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申請共同管道整體規劃案補助,經核定補助金額近新台幣8,000萬元,另新北市政府則申請共同管道建設工程費用補助,核定金額為新台幣700餘萬元。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將持續促請各縣市政府積極規劃共同管道系統,除新開發之社區及區段徵收區域可設置共同管道外,於既有道路之拓寬、整修及人行道翻新等工程也可規劃設置小型電纜溝或纜線管路等形式之共同管道,並可申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經費補助,藉此增加共同管道建設,提升道路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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