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方暮晨】
內政部自2008年開始推動地籍清理工作,迄今已協助民眾完成10萬6,265筆土地清理,價值約711億餘元,對於健全地籍管理、保障人民權利及促進土地利用,發揮了顯著的成效。
內政部表示,台灣地區自光復初期辦理土地總登記,遺留了不同的地籍問題,例如仍有以神明會,日據時期會社名義登記的土地,或者是所有權人的姓名、名稱或住址記載不全或不符,寺廟土地權屬不清等。這些土地權利遺留至今因權屬不明,不僅妨害土地利用,也影響民眾權利的行使,所以政府在2007年特別制定地籍清理條例,並先後研訂2期地籍清理實施計畫補助地方政府分年進行清理。
依內政部統計,自2008年7月起全面進行地籍清查工作,在各縣市政府共同合作下,目前已完成15類土地的清查,公告17萬餘筆存有地籍問題的土地,並通知相關權利人重新申請。其中已有8萬9,344筆土地重新完成登記,依公告土地現值計算總額約524億元,解決了許多土地無法處分利用的問題。
此外,對於神明會、日據時期會社或組合、或登記名義人姓名或住址記載不全或不符等4類土地,如果逾期無人申請登記者,將由縣市政府代為標售,經過2次標售不成再登記國有。目前已完成代為標售或囑託登記國有計1萬6,921筆土地,總額約187億元,有助於土地產權的活化利用。
內政部指出,地籍清理土地因為遺存年代久遠,原土地權利人大多難以查明或死亡,迄今清理不易,但在各縣市政府積極宣導,並透過戶政、稅捐或法院等機關查詢及通知土地權利關係人申報或申請登記,或親自拜訪及協助相關權利人申請登記,目前已有可觀的成效。
對於目前全國仍有近7萬筆土地,尚待土地權利人提出申報或申請登記;此外,目前仍有許多經代為標售或囑託登記國有土地的權利人尚未申請發給價金。內政部也特別提醒權利人要請儘速向縣市政府申辦,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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