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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注意 遺產總額雖未超過免稅額,仍要申報
 
【MyGoNews/方暮晨】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日前接獲民眾詢問被繼承人名下僅遺有土地一筆及日常生活代步用國產汽車一部,遺產總價值在遺產稅免稅額1,200萬元以下,要不要申報遺產稅?

該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相關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時若遺有財產者,不論有無應納稅額,納稅義務人均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次日起6個月內填具遺產稅申報書向國稅局據實申報。

該局進一步說明,被繼承人遺產總額雖未超過免稅額1,200萬元,仍應備齊申報書及財產相關資料,向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戶籍地國稅局辦理遺產稅申報,或自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遺產稅電子申辦程式,在家利用網路完成遺產稅申報作業。俟經國稅局審查後,才能以國稅局核發的遺產稅免稅證明書、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辦理後續不動產繼承移轉登記等事宜。

該局同時呼籲納稅義務人,請多加利用電子網路辦理遺產稅申報,可免出門,亦不受國稅局上班時間限制,即可輕鬆完成申報,並且別忘了在資料上傳成功之翌日起10日內寄送申報書及相關證明文件至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