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
據《中國時報》報導,未來新北市的爛尾樓將有法可罰!新北市工務局20日通過了新北市建築管理規則修正,該次修法針對建商建照失效後未善盡管理維護,導致建地或建物衍生環境髒亂或公安、衛生等問題,未來將依照建築法裁罰9000元以下罰鍰,並影響未來建照申請,盼遏止爛尾樓亂象。
過去爛尾樓的案例不少,爛尾樓時常成為民眾冒險、棄置垃圾所在,引發公共安全與環境問題。新北工務局施工科長潘亮宇說,過去沒有法源依據,無法針對私產開罰,就算民眾檢舉爛尾樓,也只能由環保局依《廢棄物清理法》開單告發,建管規則修正後,希望能進一步約束建商及土地所有人,避免留下爛尾樓。
據《中國時報》報導,潘亮宇表示,此次建築管理規則修正,增列了第27條規定,未來基地、建物本身及相關設施,在建照執照及雜項執照逾期失效或工程中止後,有妨礙公共安全、衛生、交通及市容觀瞻,將依《建築法》開罰起造人及土地所有權人9000元以下罰鍰,並列入未來建商申請建照的考量依據。
工務局也進一步指出,除了爛尾樓,此次修正也針對建商申請建照後卻不蓋房的養地行為加以規範,要求建商申報開工後6個月內必須勘驗動工,各樓地板施工期限縮短為每半年就應進行下一樓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