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
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2019年度「低收入戶承租住宅租金補貼」,將於2019年1月2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至12月31日止,符合申請資格者每戶每月最高可獲得1,500元之租屋補助。
都發局表示,針對台北市列冊之低收入戶提供租金補貼,可協助經濟弱勢市民在房價相對較高的台北市得以安居。而申請人除具備台北市列冊之低收入戶身份外,需為租賃房屋之承租人,另外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均須符合無自有住宅,且未領有政府發給之其他租金補貼之條件;此外,申請人所租賃房屋需作為住宅使用(以建物登記資料主要用途或房屋稅單之使用情形認定),且不得位於工業區或為違法出租。
都發局提醒,有租屋補助需求之低收入戶市民可把握申請時間,備妥申請書、有效期限內之低收入戶卡正反面影本、郵局或台北富邦銀行存摺封面影本及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等文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向該局提出申請(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68號18樓都市發展局住宅服務科收)。經審查符合資格者將追溯至申請月份起按月發給補貼,最長可核撥至當年度年底為止。
另為民眾避免親自送件舟車勞頓,2019年都發局還提供租金補貼線上申請之服務,如欲申請2019年度「低收入戶承租住宅租金補貼」的民眾,可於受理期間至台北市居住服務讚(http://www.housing.gov.taipei/)以線上填寫申請資料及上傳相關證明文件之方式提出申請。此外亦可至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www.udd.taipei.gov.tw)下載相關申請書表,或親至都市發展局中區辦公室及台北市各區公所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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