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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屋處被法拍 時機點抓好不用怕
 

 



(王鈞生/台中報導)


「買賣不破租賃」是台灣租屋市場給房客的最後一道保障,如此一來租客不會因房屋易主就被趕走,流離失所,所以只要仍有租賃關係、租約合法且在期效內,便都站得住腳。不過,如果房東屋子不幸被法拍了,租客又怎麼辦呢?


實務上,受惠「買賣不破租賃」,房屋交易而侵害房客權利的情形其實不常有,但許多人租屋處只要被法拍,也會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一名PTT網友hurricane說:「自己租屋處遭法院貼上查封公告,因仍有契約在身,對自己有什麼影響?」


簡單來說,端看租賃契約,台灣房屋智庫資深分析師陳炳辰說:「假如契約屬定期租約,起始時間是訂於查封前,基於「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租客權利將不受影響;但若是不定期租約及未經法院公證的長期租約就不適用,房客須搬離。」


所以說,遭法拍的房子,在『有第三人承租中』的情況下,拍賣前法院會公告拍定後不點交。在不點交、沒有強制力介入的情況下,除非合約時間到,不然新屋主就必須與房客協商,甚至支付搬遷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