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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面違約金列清楚 防堵房東惡意漲租或停租
 


【王鈞生╱台中報導】


房東調漲店租、終止契約等事件層出不窮,創業頭家找店面要選好區位、好地段之外,租賃契約該怎麼打,才能保障自身權益?專家表示,要防堵房東終止契約帶來損失,建議要另外羅列賠償項目,以逐年方式攤提折舊遞減,才能讓損失降到最低。


許多小資族夢想著創業圓夢,辛苦一番小有成績,卻碰上房東千奇百怪的解約理由,若簽下了責任義務不對等的契約,往往受害的大多是承租方。


網路1名台中餐飲業朱先生分享,自己跟房東租店面打6年契約,內容沒有漲租條款,也就是均一價租金,沒想到租期只走了2年,卻被房東片面要求提高租金,而且漲幅高達2成,就連當時押金都得補足到新租金。


解約賠償可逐年遞減


更慘的是,由於契約僅約定「只要付違約金1個月就可提前終止」,並無條列違約中止時房東要賠償哪些項目,等同房東寧願賠1個月,就能轉手轉租更高價,讓他好懊惱。目前已進入訴訟階段。


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顧問傅韋豪指出,創業開店含裝潢成本動輒上百萬元,不是一筆小投資,所以房客應可列出所有裝潢、營業成本單據,由房東給付損害賠償,但這部分常常會有價格上爭論,「所以最好的辦法是合約訂定時就要想到房東違約風險,並直接明訂違約賠償金,以逐年遞減方式納入契約中,例如解約賠償金從100萬元、80萬元、60萬元等逐年下降類推,也相對簡單,對租客也有保障,避免房東惡意停租」。


傅韋豪補充,租賃店面雙方關係中,容易存在不對等關係,所以房東以各種理由收回店面時有所聞。「例如常見的就是,房東見房客生意好,於是就想收回自己做做看,因為契約條件不全,也讓舊有房客慘賠裝潢成本及經營多年的口碑心血。」


裝潢寬限期是否計價


此外,新手租店面也常常忽略幾大細節。傅韋豪表示,租店面第1步,要先確認出租人是產權人還是二房東,進行身分確認,也避免遭到「轉租詐騙」;第2是訂定「裝潢寬限期」,例如裝潢3個月是否不計租金;第3則是向房東確認是否可轉租、分租或頂讓等條件,最後在留意各項租賃條件是否對雙方都達到平等,都能讓承租店面風險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