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楊孟立/台北報導
行政院最新核定的單身青年及新婚育兒租金補貼方案,內政部昨發布新聞稿指出,申請新婚及育兒家庭租金補貼,戶籍地不用設在租賃地址,只要在同縣市即可;單身青年申請租金補貼,如果有就業證明,戶籍和租賃地則可不同縣市。有些房客擔心就算房東同意幫忙申請,也會把租賃稅轉嫁給房客。
對此疑慮,內政部表示,為提高房東配合誘因,已依《住宅法》第3條第3款規定訂定「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作業要點」,房東租給補貼戶即為公益出租人,享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租金最高1萬元免稅、房屋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1.2%、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等減免。
內政部官員表示,他們只審核申請人有沒有符合租金補貼的資格,不會去管房東有沒有如實申報房屋出租所得,也不會主動提供資料給國稅局。對於房東不願讓房客設籍,內政部表示,前年1月上路的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已明定,房東不得限制房客遷入戶籍;而去年6月上路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所授權的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也有相同規定,房東違反該規定,房客可主張其契約無效,且依《消費者保護法》可處3至30萬元罰鍰。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也在臉書表示,政府多照顧租屋族一點,就能讓年輕人過得好一點、新婚家庭的負擔少一點。除了6月已開跑的租屋新制,現在還要擴大租金補助,讓大家過得更放心。蘇貞昌指出,行政院正式核定「租金補貼試辦方案」,符合申請標準的婚育家庭,每月最高補貼租金5000元、20至40歲的單身青年,每月最高補貼4000元,今年九月就會開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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