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
為解決廠商缺地問題,內政部依⾏政院核定的「⼯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案」,修訂多項法規,以容積獎勵等措施,⿎勵廠商立體化更新廠房,⽬前已有6家廠商提出申請,2家審查通過,後續還有30餘家廠商表達申請意願,內政部將持續協助廠商擴產轉型。
內政部表⽰,為促進產業升級轉型,近期已陸續修正完成「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細則」、「非都市⼟地管制規則」、「非都市⼟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及「新市鎮特定區實施整體開發前區內⼟地及建築物使⽤管制辦法」等法規,無論⼯廠是位於都市計畫或非都市計畫範圍內,皆有相關容積獎勵措施。
內政部指出,只要符合新增投資、能源管理等措施,所有位於都市計畫區內⼯業區、產業園區、科學園區,基準容積率240%(含)以下的⼟地,或非都市計畫⼯業區,皆可向地⽅政府或經濟部⼯業局所屬各⼯業區服務中⼼申請增加建築容積。其中都市計畫區⼟地最⾼可增加0.5倍的容積率;非都市計畫⼯業區容積率可由300%提⾼⾄400%。此外,新市鎮開發前既有廠房也可於毗鄰⼟地增建臨時廠房,解決既有廠商擴⼤產能,及回台廠商建廠的⽤地需求。
得申請容積獎勵的項⽬,除了新增投資15%、能源管理5%外,若廠商經衡酌評估後仍有容積需求,得捐贈建築物部分樓板⾯積或以容積移轉⽅式取得容積獎勵,以30%為限,合併最⾼獎勵可達法定容積的50%,非都市計畫⼯業區總容積率以不超過400%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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