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中心╱台北報導】
想在家中安裝電梯的人要注意了!基隆市稅務局表示,依房屋稅條例第2、3條規定,凡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均屬房屋稅課徵對象;也就是說,如果家中的電梯是在設立房屋稅籍後才新增建的,那就必須在所在地稅務局申報。
房屋使用價值增加
這幾年老年人口快速增加,有民眾為了體恤父母行動不便,會選擇購置新型電梯大樓或者是電梯公寓,不過也有一部分民眾因為原本的環境住慣了,不想搬離原本的住處,但又希望能降低長輩爬樓梯的痛苦,因此會選擇在家中的舊公寓加裝電梯。
基隆市稅務局對此表示,電梯既屬附著於房屋的建築,可增加房屋使用價值,自然應併入計算房屋課稅現值;按其載客人數、停階數、電梯速度等核算房屋現值,並依房屋主建物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所以如果在設立房屋稅籍後,才增設電梯的民眾,記得檢附相關文件,向地方稅務局申報併入房屋稅籍課稅,以免日後遭人檢舉,除須補稅外,還要被處以罰鍰。
3人梯恐增逾3千元
基隆市稅務局郭股長表示,假設以3層樓透天為例,在室內裝設1部載客數3人、能夠停3層樓、每分鐘轉速為15公尺的電梯,電梯價值約為31萬3,600元;在以自住房屋稅稅率1.2%計算後,每年房屋稅約會增加3,763元。但由於電梯的折舊比率(5.55%)較高,所以10年後電梯的殘值只會剩下原本的44.5%;計算後每年約只需要繳1,674元。若民眾想了解增設的電梯價值為多少,也可以上各縣市稅務局網站查詢「電梯設備工程費概算表」自行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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