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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資投資公建 交部有疑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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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限縮港埠開放 製造業開放65項、服務業開放25項應無問題
行政院今(4)日將審查第一階段開放陸資來台投資101個項目,目前除交通部對開放公共建設項目有疑慮外,製造業開放65項、服務業開放25項應無問題。
據了解,交通部對於開放港埠部分有疑慮,主張限縮開放範圍或附加條件,如訂定投資比率上限等。日前立法院在審查「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修正草案時,在野黨也強烈反對開放航空站、港埠設施。
待行政院審查完成、核定第一階段開放陸資來台投資項目後,將與「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一併發布,預訂6月底公告實施。
經建會主委兼政務委員陳添枝今日將邀集經濟部、交通部、工程會、陸委會等相關部會審查開放陸資來台投資101個項目,開放公共建設項目是否限縮範圍,或附加條件,將作成決定。
陸資來台投資項目有三大類產業,包括公共建設、服務業和製造業。公共建設部分,陸資可以來台投資11個項目,但不可以承攬公共工程。
開放項目包括: 一、航空站與其設施,如航空事業營運設施、航空附加價值作業設施、航空訓練設施、過境旅館、展覽館、國際會議中心、停車場。
二、港埠與其設 施,如船舶出入、停泊、貨物裝卸、倉儲、駁運作業、服務旅客的水面、陸上、海底設施、遊艇碼頭;新商港區開發;各專業區附加價值作業設施;
三、觀光遊憩重大設施。 服務業部分,開放25項,包括基本電信服務的轉售業務、電信加值服務業第二類電信事業一般業務、民用航空運輸、汙水處理、廢棄物處理服務業、觀光旅館、餐廳、批發、零售業等。
製造業部分,開放65項,包括被動元件、電腦、電子產品與光學製品、紡織業、橡膠製品、塑膠製品等。
【記者林淑媛/台北報導】
立委丁守中昨(3)日提案要求政府放寬房地產業者登陸投資限制,內政部已於4月底與相關業者座談,檢討流動比、負債比以及放寬1,500萬美元投資上限金額等限制,內政部朝放寬方向檢討,將與7月展開的產業別登陸投資一併進行。 近來房地產業者動作頻頻,希望能夠前往大陸爭取內需市場,丁守中昨日在立院提案,希望經濟部協調主管機關放寬房地產業者前往大陸投資限制,同時把大陸對台商在當地投資房地產限制納入兩岸兩會協商議題,爭取台商權益。
經濟部表示,目前並沒有限制廠商登陸投資房地產,不過有流動比、負債比以及投資金額1,500萬美元等投資額上限,內政部已經於4月底邀集相關業者座談,基本上會朝向放寬方向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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