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News記者馮牧群╱台北報導】
稅制史上首見,一個人竟擁有129戶房屋,囤房大戶被盯上,未來將加重課徵房屋稅;修正通過的房屋稅條例「非自住房屋最低稅率」,由現行1.2%調為1.5%,上限由2%提高到3.6%,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學者預估,新制大約每年可為公庫增加152.2億元進帳。
依據財政部去年6月25日統計資料(全國歸戶),全國擁有1戶房屋者約536.6萬人,占全部所有權人比例約72.46%,所擁有房屋數量約占全部房屋的48.33%。全國擁有10戶以上房屋者約1萬6140人,占全部所有權人比例約0.22%,其所擁有房屋數量58.1萬戶,約占全部房屋的5.23%。
德明財經科大不動產投資經營系教授花敬群表示,進一步計算全國房屋為各所有權人第幾屋的數量與比例發現,其中第一屋占66.61%,第二屋占18.35%,第三屋占5.96%,第四屋占2.41%,第五屋以上占6.68%。再以此資料對照新修訂房屋稅規定,將第一屋稅率訂為1.2%,第二屋1.5%,第三屋2%,第四屋2.5%與第五屋以上3.6%,得到全國加權平均房屋稅稅率約1.49%,若依此稅率結構課稅,可增加兩成四的房屋稅總稅收,但其貢獻來源中,由第一屋、第二屋仍為大宗。
去年全國房屋稅實徵金額為630億1345萬元,若以囤房稅改後模擬的稅率結構計算,花敬群指出,全國每年可新增房屋稅收約152億2825萬元。另在新稅制下,新北市可新增房屋稅收達28.9億元最多,台北市增加23.6億元次之,第三為高雄市的19.6億元,台中市18.9億元與台南市11.6億元。然而,這樣的稅制變動與稅收增加,意義究竟為何,值得大家再斟酌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