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歲末年初,高雄市政府為維護社會治安,保障道路弱勢-婦幼通行安全,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將針對轄區商圈主要道路,進行騎樓違建及固定障礙物拆除,籲請商家自行改善,否則將逕行查報,限期強制拆除。
對於法定騎樓留設相關規定,工務局表示,依據高雄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原高雄市轄區臨接寬度8公尺以上計畫道路之建築基地,除都市計畫或都市設計法令另有規定外:
一、位於商業區及住宅區者,於建築時應留設3.9公尺之法定騎樓地或無遮簷人行道。
二、位於上列以外之地區者,於建築時應退縮3.9公尺。
原高雄縣轄區建築基地,除都市計畫或都市設計法令另有規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建築時,應留設3.9公尺之法定騎樓地或無遮簷人行道。
一、位於商業區或市場用地,且面臨7公尺以上計畫道路。
二、位於住宅區,且面臨15公尺以上之計畫道路。
三、經指定建築線之人行廣場。
違章建築處理大隊表示,依往例取締騎樓違建最常見情形,多為設置鐵捲門或以木板隔間供作營業使用,迫使行人必須繞行車道,造成人車爭道險境, 同時也提供飛車搶匪趁機鎖定婦女行搶機會,尤其年關將至,特別更應防範,因此籲請商家對於騎樓違建及妨礙通行障礙物應儘速改善,以維護行人通行空間暢通及 消費顧客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