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為改善建築物原有機能,提升生活便利性,新北市政府於 100 年起提供 4 、 5 層樓集合住宅增設電梯設備經費補助,原則上補助額度為總經費 50% 。市府繼新店區公寓增設電梯開工後,又有 1 案於 104 年 1 月 22 日核定通過,位於蘆洲區光華段,核定補助經費 192 萬。
更新處表示,本次核定通過案位於蘆洲區光華段,為 1 棟 23 年 5 層樓公寓,電梯形式採 3 人座無機房式電梯,可減少設置電梯設備所需空間,且採用電梯控制盤放置於最高樓層門邊,易於後續保養維護。
更新處補充,為鼓勵民眾辦理公寓增設電梯,市府提供經費補助 、 輔導團隊專案協助 、 隨到隨審及貼心預審等措施,只要 15 年以上 4 、 5 層樓集合住宅,有適當空間符合電梯設置條件即可提出申請,每案補助總經費以 50% 為原則。
為協助民眾申辦整建維護,特別提供新北市整建維護諮詢輔導,只要市民電話洽詢或填寫諮詢表,專業團隊即會到府提供免費諮詢服務,協助說明整建維護相關資訊,歡迎有意願的民眾來電洽詢,今年預計 3 月開始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