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率提高,衝擊到「不能分割作住宅使用」的地上權住宅案,包括台北市華固「新天地」、吉美「璞立」、日勝生「京站」等,因當時向國產署標得土地,受限法令不能分割、移轉的地上權住宅案部分已完工交屋,今年5月恐需適用較高房屋稅率。
地政士公會全聯會名譽理事長王進祥表示,地上使用權住宅屋主並沒有建物所有權,房屋稅繳納是由稅捐機關開稅單給納稅義務人(建商或信託銀行),再由納稅義務人依銷售合約向房屋使用人(住戶)要,但因建物所有權人是擁有多屋或營業用的法人,就會適用3.6%或3%的房屋稅稅率。
王進祥表示,地上權住宅原本設計美意是為提供較低價格的房屋,但因持有稅大幅提高,可能造成「買地上權房屋比買所有權房屋更貴」的情形,除了可能適用較高的房屋稅率,再如一般自用住宅地價稅率為申報地價(公告地價打八折)的0.2%,但地上權住宅不僅因公有地需以公告地價作為稅基,其地租平均多為公告地價的5%,等於是鄰近房屋的25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