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房市春節報喜 熱銷...
  住展房屋網 轉帳納繳房屋稅 2...
  住展房屋網 淡季+打炒房 1月...
  住展房屋網 社宅包租代管 將檢...
  綜合─買賣避稅 空頭公司恐滿天飛
 

行政院513(昨天)端出房地合一稅改調整方案,將持有期間4類級距稅率全面上調,持有210年稅率從17%上調到20%。會計師觀察,上調後,「一人公司避稅風潮恐蠢蠢欲動」。不動產業者直言,成立空頭公司除可規避、降低出售房屋稅負外,有些高資產人士眼光更遠,想藉此減少資金流被查核風險,就算成立境外公司,負擔3545%稅率還是有賺。


大型會計師事務所表示,政院將持有210年房地合一稅率提高到20%,並將10年以上優惠稅率訂為15%,都在合理稅率範圍,但20%跟營所稅率17%差3個百分點,勢必吸引置產族、投資客想辦法規避多繳稅,尤其短期進出時稅負差異更大,避稅誘因更強。


不動產業者舉例,假設北市某豪宅12億元買進,以2.3億元出售,扣掉其他成本與土地漲價總額800萬元,等於實質獲利2200萬元。未來房地合一上路,如透過公司名義買賣,課營所稅17%稅率繳374萬元。若個人持有,依新制課20%,須繳稅440萬元,稅負差異達66萬元。


業者透露,就算稅負差異沒這麼大,對許多高資產族群來說,成立空頭公司或境外公司誘因仍高,主因以空頭公司買賣房屋,同時具備規避資金流查核、方便財產捐贈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