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財政局3月6日向台北市長柯文哲簡報房屋稅課徵事宜,2016年的房屋稅已無調整空間,2017年起規劃取消擁有游泳池、中央空調、電扶梯等設備的新飯店或商辦等房屋稅的加價規定。
北市預計實施房屋稅課徵新制,還包括的建商一年內未售出的房屋,房屋稅從3.6%降為2%,一年後只要超過三戶恢復課徵3.6%的稅率,此規定只要台北市議會通過,就可實施。
房屋稅於每年5月課徵,北市府在3月底前核算金額後,4月將發出稅單。
由於台北市在2015年起調高新建房屋標準單價、及非自住的房屋稅率,使得新建房屋房屋稅大幅飆高,引起建商反彈,不斷向市議員和市長室陳情。
由於柯文哲3月8日出訪美國,18日才返國,財政局長蘇建榮3月6日向柯文哲簡報房屋稅的規劃方向,柯文哲指示財政局再研究。
建商向議員和市府陳情,台北市政府規定2014年7月1日以後取得「使用執照」的新房子,適用新的房屋標準單價,讓新房子的房屋稅比原本多了1.6倍。因此,希望改為,「2014年7月1日以後取得建照」,始適用新稅率。
但財政局官員認為,各縣市都是取得「使用執照」後,才開始課徵房屋稅,若更改規定,北市將有上萬戶新成屋不適用新稅率,一年就要減少13億元的房屋稅。此外,房屋的使用壽命長達50年,此一規定若更改,將有2萬多戶新成屋不必加稅,影響甚鉅,財政局與市府顧問會議都認為不宜更改。
官員表示,囤房稅部分,2015年政策就已決定,只要建商持有的是一年內沒有售出的新成屋,房屋稅最高稅率只課2%,但一年後如未售出,持有兩戶就課徵2.4%的稅率,超過三戶就課徵3.6%的稅率,現在自治條例已送市議會審議,但尚未審查完成。
目前北市對新飯店、商辦大樓和十層樓以上房屋,只要有游泳池、中央空調(都各加課5%稅率)、玻璃帷幕(加10%稅率)、電梯(加課2%稅率),因可提高房屋價值,故都有加價規定,財政局規劃取消這項規定。
變來變去…爭議難了
台北市2015年大幅調高房屋稅基與稅率,2016年3月底前要核算稅額,於4月中旬開始寄發稅單,以利5月開徵時民眾可持稅單繳納,因為3月底就要確定新稅率的稽徵標準,建商動作頻頻,希望趕在月底前更改課稅規定,若市府應業者要求更改,恐會衍生更多爭議。
房屋標準價格每三年評定一次,台北市政府於2014年完成評定,並決定於該年的7月1日起調高新建房屋的標準單價,跟原單價比較,多了1.6倍,據財政局統計,台北市每年的新成屋約五、六千戶,房屋標準價格調高後,這兩年約有1.1萬戶新成屋的房屋稅調高,北市因此一年增加13億房屋稅收。
為減輕負擔,建商希望將取得使用執照的規定改為取得建照,因為取得建照後,還有兩至三年房屋才會完工,好閃避新的稅率,但若真的更改規定,那對已使用新稅率的1.1萬多戶屋主,將形成不公平現象,他們是否可以站出來反對,要求再更改規定?爭議恐沒完沒了。
依建築法規定新建的住宅,一般可以使用50年,建商要求更改規定,圖的不是一年的房屋稅,而是未來50年都不必繳高額房屋稅,以一年1.1萬戶13億元房屋稅計算,50年就是650億元,市府若同意建商的要求,豈不是就圖利建商650億元,這如何讓一般台北市民接受?
多數建商很早就購置土地,成本不致太高,何況銷售房屋還可賺取不少利潤,多繳一些稅也是合理的,當然凡事要做到100%公平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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