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近年出現不少民宿,卻因不符規定遊走法令邊緣甚至遭取締。觀光局完成《民宿管理辦法》修正草案,一般民宿房間數從五間放寬為八間,並放寬都市歷史街區內的老宅,在不破壞原有建築特色下也能開民宿,包括台北大稻埕、台南安平區、台南中西區與高雄鹽埕區老房子都能合法開民宿,草案預計月底前送交通部審查,最快年底前實施。
觀光局官員指出,修正後,都市土地在符合土地使用規範下,也可以開設民宿,其中包括文資法登錄的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或是具人文或歷史風貌的相關區域,經都市計畫核定後,可依相關規定設置合法民宿。
現行《民宿管理辦法》規定,包括風景特定區、觀光地區、國家公園區、原住民地區、偏遠地區、離島地區、經農業主管機關核定的休閒農業區及非都市土地可設置民宿,且一般民宿最多只能提供五間房間供旅客入住,特色民宿才能設置15間房間。由於近幾年來民宿業快速發展,觀光局的法令遭質疑跟不上時代潮流。
國旅風氣盛行,民宿愈開愈多,也吸引年輕人返鄉創業。觀光局統計,目前全台民宿共有6652家,較去年同期成為約兩成,其中花蓮民宿家數最多有1612家,其次是宜蘭縣有1251家,台東縣966家排第三,另外南投縣、屏東縣、澎湖縣、苗栗縣、金門縣都各有上百家民宿。
台南安平、中西區與台北大稻埕吹起老宅旅遊風潮,有年輕人租當地老房子重新打造成民宿,卻因北市和南市部分區域屬於都市土地,法規限制不得開民宿。考量目前民宿經營現況,觀光局去年著手修正《民宿管理辦法》,增訂都市內歷史街區得申請經營民宿。
觀光局官員說,旅宿業屬於家庭副業,和旅館業不同,經營規模仍需有限制,考量旅宿需求與相關權益,客房數從現行的五間增加為八間,營業面積也從150平方公尺擴增為300平方公尺,不過特色民宿仍以15間房間數為限。
(2016/07/19 聯合晚報 記者邱瓊平/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