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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舊建物條例 政院今過關 力拚在立院臨時會三讀
 

 


為加速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物更新重建,行政院院會今將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獎助條例》草案,祭出租稅減免、建蔽率提高以及容積獎勵等優惠措施,力拚在立法院臨時會三讀。


這項草案是針對屋齡逾30年有重建需要者、逾40年且無電梯,以及經主管機關通知限期強制拆除或有危險者,行政院可提供法定容積1.3倍或原容積1. 15倍的獎勵,如果是在條例上路後3年內提出改建計畫申請,還可再附帶增加10%,最高可達法定容積1.4倍,建蔽率也可提高10% 。在租稅優惠方面,老舊公寓在重建期間免徵地價稅外,該條例實施5年內,核准重建的案件,也可享2年房屋稅與地價稅減半徵收優惠。草案中也明訂,如果房屋在兩年減半徵收期間都未移轉,可以繼續延長到房屋移轉為止,也就是說,如果房屋在改建後都不再移轉,房屋稅可以終身減半徵收。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昨表示,待行政院院會通過後,須趕在周五送入立法院,才有機會排入臨時會議程,但仍須看國民黨是否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如國民黨不同意,連審查的機會都沒有,將努力溝通,盼在野黨支持。柯建銘強調,此案有兩大重點,其一是推動小型防災型都更,有疑慮老舊建物可先做;其次是以改建刺激經濟景氣,也是政府重要經濟法案之一。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這個法案在《都更條例》溝通檢討時,已有討論,只是把相關條文拉出來重新整理成《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獎助條例》,昨日中午行政院已審查,今日院會應能順利通過。至於何時提出《都更條例》修正草案,花敬群表示,明年3月左右會把整版修正草案送入立院,現在提《老舊建物獎勵條例》只是時間上差2、3個月,盼先處理危險建物問題。


〈2016/12/29 中國時報 記者周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