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原先內政部版本,雖然提供危險老屋改建百分之10的建蔽率獎勵,但由於目前多數老舊公寓的建蔽率在60-80%,和納入都市計畫區域建蔽率45-50%差距頗大,考量部分老屋改建後一樓店面所有人,仍希望維持一定營業面積,內政部決定採納縣市政府意見,同意在老屋改建的建蔽率部分,授權各縣市政府自行決定。
花敬群表示,根據內政部統計,30年以上老屋依據過去經驗值,危險房屋大約有3、4萬棟,總共有數十萬戶家庭居住,為避免台南維冠大樓事件再度發生,內政部希望在地震來臨之前積極辦理老屋改建。因此決議將《老舊建築重建獎勵條例》與《都更條例》脫鉤處理。
營建署署長許文龍表示,《老舊建築重建獎勵條例》,適用對象為依據建築法與災害防救法通知強制拆除、逕予拆除者,依據安加固園計畫由建築師公會或技師公會性能評估後,有危險之虞的30年以上屋齡老舊建築物,為了擴大改建面積,該條例允許老舊建築物合併鄰接建築物基地或土地共同辦理都更,但鄰接建築物基地面積不得超過老屋面積,且必須獲得全體所有權人同意。
有別於週一(26日)行政立法協調會版本,今天在行政院通過草案,屋齡40年以上,沒有升降梯設備老屋,排除在本條例獎勵範圍之外。由於房改聯盟在內政部公佈初步版本後,認為該條例與新北市「簡易都更」非常類似,以目前「簡易都更」申請件數來看,由於該條例要求老屋改建必須獲得「全體所有權人」同意,房改聯盟認為,該條例上路後,對帶動產權複雜老舊建築物改建的效果有限,受惠的只有產權相對單純甚至獨棟獨戶的老屋。
花敬群:產權複雜建築 仍採都更模式
對此,花敬群強調,簡易都更申請件數並沒有非常不理想,目前已有7個案子獲得審議通過,汐止車站對面的15樓都更案也即將落成,《老舊建築重建獎勵條例》主要係針對「危險建築」,提供加速重建的獎勵,「危險與否才是大家最在乎的,希望透過法案,引導民眾檢視房子安全性,大家誠實去面對」,但產權複雜的案子,還是得走都更程序。
至於危險住宅定義,未來內政部會建立「建築物性能評估指標」,依據上述指標不及格的建築,未來先透過「安家固園」計畫,由建築師公會與技師公會進行專業評估,確認為危險建築後,即符合獎勵條件,在申請改建過程,將不是走都更程序,而是走建築執照申請程序,申請流程縮短到2個月。
另外,為了讓經濟相對弱勢地區,申請老屋改建過程,能取得足夠的銀行融資,該條例也規定,未來針對民眾自主與經濟弱勢地區發起重建時,若無具實績廠商予以協助導致銀行申貸困難,未來都更基金、住宅基金與新市鎮基金,將提供信用保證,許文龍說,上述三基金額度總計700多億元,額度絕對足夠。
都更條例遭宣告違憲,另立條例處理老舊建築
花敬群表示,《老舊建築重建獎勵條例》之所以單獨立法,是因為《都更條例》先前因為遭大法官宣判違憲,內政部方面不希望,立法院未來處理《都更條例》違憲條文部分,在討論都更成就門檻與政府協助都更實施者拆除不同意戶過程,無法在短期內達成共識,導致最迫切需要改建的危險建築錯失改建的契機。花強調,都更條例違憲部分當然要處理,未來都更條例希望處理都更流程簡化,並且讓獎勵明確化、審議過程簡化,該法在處理「同意都更比率」與強拆議題上,希望不要再落入過去不是單純同意與否的情形,而是後面有完整配套,讓公權力介入正當性提高,也房屋遭強拆民眾居住權獲得妥適照顧,「不是訂一個比率,政府就可以去拆你房子,這是都更過去最大的痛點,所以要用最溫柔的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今天行政院通過版本,對於老屋改建後建蔽率,取消了內政部建議的提高百分之10獎勵版本,改由授權各縣市政府酌予放寬,花敬群表示,之所以授權各縣市政府,主要係因部分老屋基地較小,樓下多有商業使用,現有老舊公寓的建蔽率在6-8成左右,然而納入都市計畫後的建蔽率僅45-50%。
花敬群表示,有些老舊公寓改建後,原住戶希望維持一樓店面使用,有些老舊公寓位在新北三重等地,基地所在位置巷道狹小,過度放寬建蔽,不利於都市空間改造效果與消防需求,若只給予10%建蔽獎勵,實施上將有困難,內政部最後決議授權地方政府個案訂定。
〈2016/12/29 風傳媒 記者林上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