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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屋重建條例惹議 內政部願調整
 

 


行政院院會上週火速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引發外界疑慮,認為恐會衝擊公共安全。對此,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今天(3日)表示,內政部訂定的容積獎勵額度是相對恰當的標準,至於外界對於排除高度限制有疑慮,內政部願意調整。

包含建築界、地政士以及文資等團體3日共同舉行記者會,呼籲立法院臨時會停止審議危險老舊建物重建條例,隨後並前往內政部拜會政務次長花敬群,溝通法案內容。

花敬群會後表示,這個專法是針過專業評估認為有拆除、重建必要的危險建築物,且前提是社區百分之百同意,所以相較於都市防災專法,這個專法的適用個案相對單純,並不會「全面到處發生」。

花敬群指出,專法中訂定的容積獎勵事前經過多方的溝通與徵詢,獎勵額度是相對恰當的標準,並未高到都更條例的1.5倍獎勵「天花板」,又不會低到無法產生誘因。至於專家學者反對排除高度限制,花敬群表示,內政部願意調整,甚至取消放寬。他說:『(原音)我們也認為這個部分我們比較考慮欠缺周詳的話,我們很樂意做必要的調整,甚至取消掉這樣的放寬。我想我們也不覺得因為這樣,它就會影響法的立法初衷和目的,它依然可以幫到,如果它確實有一些比較難以控制的副作用的話,我們寧願在這個部分採取比較保守的方式處理。』

至於有文資團體憂心這項專法恐怕會破壞文化資產,花敬群說,若相關建物屬於文化資產保護的屬性,就會適用文資法;如果是潛在文化價值的建築或地區,在都市計畫或地方建築審議時都會有配套機制處理,並不適宜在專法中刻意加入文資相關管制,這樣反而會出現多頭馬車的情況。

花敬群說,由於都更條例修訂的範圍與議題較複雜,各方意見目前尚未整合,修法進度的不確定性較高,而危險老舊建物重建條例限定的對象相對單純,內政部才會決定另立專法先行推動。目前法案已送立法院,內政部願意就高度限制部分進一步協商、溝通,希望盡速完成立法。


〈2017/01/03 中央廣播電台 撰稿編輯:劉品希〉